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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8体育(中国)官方入口2024年江苏公常识积累:民法之善意取得
善意取得,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财产占有人,将其占有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,受让人在取得该财产时系出于善意,即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,原财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的物权取得制度。
例:甲乙是紧邻的水果摊主,一日甲去厕所之时,丙来到甲的摊位前欲买3斤苹果,乙遂以市场价格将甲的水果卖给丙,丙以为乙就是苹果摊主,付钱接过苹果后欲离去,此时甲刚好回来,请问甲可以如何主张?
1、无权处分:善意取得以无权处分为前提,无无权处分,则无善意取得问题。
(1)不动产:不动产登记簿出现权属登记错误,如: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的不动产登记在一个或者部分共有人名下。
(2)动产:标的物为占有委托物,如租赁物、保管物、借用物等。(盗赃物、遗失物等占有脱离物,原则上不能善意取得)
(1)善意,指受让人不知让与人无处分权,相反因权利外观的存在,受让人误以为让与人有处分权。
2、原所有权人无权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(善意第三人为合法所有权人),无权请求无权处分人返还原物(履行不能)。
3、就原所有权人所遭受损失,可向无权处分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、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或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。
1、甲在出国前将自家的一件古董交由朋友乙保管,在甲出国期间,乙由于缺钱,便在未告知甲的情况下,私自将该古董出售给丙,丙在购买前对古董的实际所有人为甲这一情况毫不知情,甲回国后发现这一情况,则( )。
本题考查善意取得知识。我国《民法典》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: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,所有权人有权追回;除法律另有规定外,符合下列情形的,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:(一)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;(二)以合理的价格转让;(三)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,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。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,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。
A项:正确,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,是善意且合理地受让该古董,构成善意取得,因此丙属于善意第三人,甲不得向丙要求返还古董,只能向无处分权人乙请求赔偿损失。
B项:错误,丙取得该古董构成善意取得,已经取得了对该古董的所有权,甲作为原所有权人无权要求丙返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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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不会选择适合自己的复习资料,题目覆盖不全面,感觉做了很多但分数依旧没有提升;
2.不会合理安排备刷题时间及方案,不知道从哪入手,每天学习时间无法规划,考试时间不会分配;
3.不会根据复习不同的阶段安排不同的题型,没有合理方法,复习效率无法提升;
4.题目解析学习之后还是不能够完全理解,希望能够及时得到更详细的解析和答疑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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